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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口盖州市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盖州市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宋某冒用村民低保户名义违规贷款问题。2012年5月至2017年12月,宋某以他人名义在盖州农信社办理贷款,之后又冒用该镇某村低保户李某某名义转贷,供个人使用。今年4月,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今年以来,营口市纪委监委聚焦教育、医疗、国企、金融等“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紧盯审批、执法、司法等权力集中岗位,对“微腐败”信访件进行全面起底,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营口市纪委监委对信访件筛查核对、重点研判、细化分类,逐条逐项纳入工作台账。严格“双重包案”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包案领导分批下沉县区驻点督导,推动化解信访问题。同时,坚持“一案一策”原则,对初信初访、重复举报、难案要案等,分门别类制订计划,集中开展疑难问题攻坚。
西市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乱收费”“乱补课”“收红包”以及经费管理等问题,紧盯学校“一把手”、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共立案8件,党纪处分7人,政务处分1人。西市区纪委监委还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围绕教育领域短板和漏洞开展专项检查,在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食堂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督促教育系统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营口市纪委监委通过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在今年前两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营口市纪委监委已先后为93名干部澄清正名。
截至目前,营口市纪委监委在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中立案76件,处理处分184人;在第二轮“微腐败”大清扫中立案62件,处理处分154人。
来源:辽宁日报